唐朝是中国古代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朝代,这为古筝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唐朝时期,古筝艺术发展到了鼎盛时期,上至宫廷贵族,下至民间普通百姓,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青楼雅苑,随处可以听见古筝之声。古筝在唐朝人的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古筝艺术的发展,在许多文人墨客的古诗中,我们看到了“筝”的身影。
纵观我国古代历史,唐朝在我国的历史长河发展过程中有着非常特别的意义。唐朝时期,我国可以说是世界超级大国,经济高度繁荣与发展,政治清明而又充满活力,文化蓬勃发展又不断吸收借鉴外国文化,科学技术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
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外,人们开始逐渐重视精神方面的追求。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筝乐发展迎来了一个高潮。在唐朝以前,隋朝直接形成了较为统一的局面,基本结束了自东汉以来的分割局面。
唐王朝建立以后,统治阶级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改革,完善了三省六部制度,在军营中实行募兵制度,这一系列的治国措施有利于为古筝艺术的发展塑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和战乱时期相比,生活在这个时期的人们的有了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和欣赏古筝。
另外,唐朝也出现了不少喜爱古筝的君主,如唐太宗,唐玄宗,唐德宗等,出于个人喜好的原因,这些君主大力支持古筝艺术的发展,直接促进了唐朝古筝艺术发展高潮的到来。
唐朝的经济发达,新型农具的出现,水利项目的增多,纺织业,陶瓷业的发展,许多大都会的出现,如长安,洛阳等,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在基本的生活需求已经满足的基础上,许多娱乐性的场所开始出现,而古筝是人们在进行娱乐活动时不可缺少的奏乐乐器之一,所以古筝在唐朝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唐朝的统治者实行了开放的政策,文化与思想环境比较宽松,统治者对儒,释,道三家都采取了兼收并蓄的态度,允许他们各施所长,在这样自由开放的社会背景之下,唐朝的文人敢于创新,在前代人的基础上改编旧的曲目,不断增加新的内容,为人们弹奏古筝时提供了提供了许多新颖的篇目。
古筝在唐朝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从流传下来的相关唐诗中,有不少诗作都是关于古筝制作材料和装饰材料的描写。据考察,古筝一般都是由桐木制作而成,这种制作工艺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制作古筝所用的桐木一般呈浅黄色或者白色,因为质地比其他的木材要坚韧所以更能适应潮湿和干燥两种气候,通常被认为是制作古筝的最佳木材。
如在李白《相和歌辞·怨歌行》有明确记载:“寒言不忍言,为君奏丝桐” 。
这里的“丝桐”主要指的就是筝,在唐朝时期,筝弦一般都是由鸝鸡制成,用这种材料制成的琴弦,奏出来的音乐音质细腻,能够抒发出语言所不能传达的感情。在唐代,人们喜欢把琴弦染成不同的颜色,主要为红色,绿色等。
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演奏者分清音高,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古筝的美感度。在现存的唐诗中,我们不难发现那些展示琴弦特点的诗句,如:
白居易《听弹湘妃怨》:“玉轸朱弦瑟瑟徽,吴娃徵调奏湘妃”。
刘沧《寄远》:“西园杨柳暗惊秋,宝瑟朱弦结远愁”。
岑参《秦筝歌送外甥萧正归京》:“汝不闻秦筝声最苦,五色缠弦十三柱”。
从这些古诗句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唐朝的古筝琴弦颜色丰富多彩,极具变化。在唐朝,人们不仅对古筝的制作材料十分重视,因为很喜欢古筝,人们对筝的装饰也非常讲究。在制作筝的过程中,人们会特地在筝体上附加上各种各样的装饰雕刻来加以美化。因为制造古筝时所用的材料不同,人们对古筝的称呼也有所不同。例如有叫“钿筝”,“宝筝”,“玉筝”,“金筝”,“银筝”。
唐朝时期,到处可以看到演奏古筝之人。开放的政治制度,高度发达的经济水平,古筝的弹奏水平和技艺也在这个时候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古人整理的一百二十多篇和古筝有关诗篇中,可以清晰的发现,弹奏古筝的指法有十八种之多,包括“按,掩,推,打,拨”等,这么多的演奏指法,极大的丰富了古筝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唐诗中也有不少描写古筝指法的诗篇,如:
李端《听筝》:“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孙光宪《浣溪沙》:“轻打银筝坠燕泥,断丝高罥画楼西”。
不仅如此,唐朝古筝的发展,也随即产生了许多奏筝之人,这些奏筝之人大多数为女性,因为女性的手指比男子要纤细,在弹奏时的姿态也比男子更柔媚。在流传下来的唐诗中,正面描写宫廷女子弹奏古筝的篇目并不多,大多数描写的都是一些青楼女子和家妓弹奏古筝时的画面。
这些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不高,她们主要靠卖艺为生。许多歌姬能歌善舞,弹筝的技艺也十分精湛。诗人和这些女性的接触比较多,因此在唐朝描写弹奏之人的古诗中,多以这类女性为主。如:
卢纶《宴席赋得姚美人拍筝歌》:“出帘仍有钿筝随,见罢翻令恨识迟。微收皓腕缠红袖,深遏朱弦低翠眉”。
吴融《李周弹筝歌》:“乃知此语未必然,李周弹筝听不足。闻君七岁八岁时,五音六律皆生知。”
唐代筝乐发展繁荣,受到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喜爱。因此唐代许多文人墨客在适合创作时,自然而然的就会将寓筝于诗。由此就产生了许多融音乐和诗歌为一体的文学体裁—筝诗。这类筝诗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咏物类,一类是抒情类。
咏物类筝诗描写的就是一些客观实体,完美古筝的制作的精美,制作材料的珍贵,以此来追忆相关的历史人物事件,追寻古筝的发展历程,又或者是对弹奏者演奏过程的描写,用以展现表演者高超的表演技艺。
抒情类筝诗的内容大多数是用来表现诗人的主观情感,听古筝之声时,触景生情,所描写的多是为抒发感情而作。在唐朝的宴会中,少不了用古筝来助兴,诗人用诗歌来记录这类宴会景象,借以抒发自己的欢乐之情。
又或者借助古筝为载体,表现时人的爱情故事,有对心仪之人的爱慕之情,也有对负心之人的埋怨之情。这些感情被表达的细腻真实,充满了真情实感。唐朝古筝与诗歌的完美结合,不仅仅提高了筝乐的影响力,扩宽了筝乐的传播渠道,人们还能在文学作品中了解它,认识它,唐朝,古筝还传播到了日本,朝鲜等国家。
同时,和文学融为一体,也提高了筝乐作品的审美价值,筝乐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单纯的音乐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那些筝乐曲目的背后,往往是某些诗人的诗歌创作,更多包含了一种文化创意在里面。
筝乐与古诗的结合,对演奏者,诗人来说都是一件极好的事情。演奏过程中融入文化因素,可以在无形中增加演奏者的文学素养,而诗人受到奏乐的影响,也会在无形中增加自己的艺术素养。两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筝诗背后被赋予了更多的诗情画意的美感。
如:《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唐诗作为唐朝文学发展最高成就的代表,在我国文学史上有着独树一帜的地位,而筝诗作为唐诗中的一个小门类,以其自身的独创性和高超的文学价值,对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活跃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
而对于后世,筝诗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文学体裁样式,在诗歌创作时,可以将具体事物引入诗中,丰富诗的内容,扩大诗的表现范围,同时也为今天的人们研究当时的古筝文化留下了宝贵的史料证据。